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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 时间:2026-08-12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褚福彬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刘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褚福彬指出,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当前正值我市推进“强工兴产、转型发展”战略、落实“服务企业年”任务的关键时期,本轮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是践行“两个维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站在服务中心大局的政治高度、推动事业发展的现实维度,增强支持配合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褚福彬强调,市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旗帜鲜明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工作加强政治监督。市委巡察组将紧紧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高质量完成好本次巡察任务。

刘勇表示,市公安局党委将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扎扎实实地配合做好巡察各项工作。坚决服从安排,以高度的行动自觉全力支持。对巡察组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做到第一时间回应、第一时间落实,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反映情况。坚持问题导向,以高度的责任自觉落实整改。对巡察期间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研究提出改进措施,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市委巡察组将开展为期3个月左右的现场巡察,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6年11月2日。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建立了多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5706328022(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寄信地址:中共枣庄市委第一巡察组(薛城区和谐路690号市纪委监委办公楼1号信箱),邮政编码277800;网上邮箱:枣庄市纪委监委网站(点击“市委巡察网上邮箱”)。此外,还设置了7个巡察组信箱,分别位于市公安局大厅东侧一楼楼梯间、市公安局大门保安室南墙、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楼南门保安室西墙、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办公楼大厅南门西侧、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办公楼大厅东南墙角、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办公楼西步梯、枣庄市第一看守所办公楼门前西侧墙壁柱子。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重点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市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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